【发布日期:2018-08-16】
公开选定土地评估机构的摇珠公告
阳土评摇[2018]032号
受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土地储备中心(下称“委托方”)委托,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摇珠方式对以下1宗土地选取一家土地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序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评估用途 |
1 |
阳江市闸坡镇明航三小区 |
10070.7 |
二类居住用地(R2) 兼容商业用地(B1) |
出让 |
一、公开摇珠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时间:2018年8月20日(星期一)下午16时0分整。
2、地点:广东省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三室,(阳江市东风二路60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3、联系方式:0662-3387979
二、参加摇珠的评估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参加摇珠的评估机构应具备的条件严格按照《阳江市市区公开选定土地评估机构的规定》执行。
三、其它有关事项:
1、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按公告时间自愿参与本次摇珠活动,并于2018年8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时40分前携带相关资料到达公开摇珠现场地点签到,获得摇珠资格。
2、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须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相关土地评估资质证书复印件、参加人员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本次摇珠会可以由法人参加也可以委托评估机构工作人员参加,如委托工作人员参加还须出示法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评估机构授权委托书。以上复印件均须由评估机构加盖公章。
3、摇珠结果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方、中标的评估机构确认,并由委托方对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相关土地评估资质证书复印件核实后,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委托方和中标的评估机构分别发出摇珠结果通知书,由委托方和中标的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协议书(土地估价委托书),并将相关材料交中标的评估机构。
4、因取消受托资格或评估机构放弃受托而需要更换其它评估机构的,依照《阳江市区公开选定土地评估机构的规定》重新选定。
5、参与摇珠的评估机构必须承诺,保证具备参与摇珠的条件及提交的资料符合申请摇珠要求,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否则取消该次摇珠结果,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委托方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公告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阳江市区公开选定土地评估机构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8月16日
点击进入答疑 |